珠 海 市 建 设 局 文 件
珠建房 [2005]156 号
关于加强白蚁防治工作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我市是广东省确定的白蚁危害高发需要重点防治的地区之一,为切实减少白蚁危害,根据国家建设部《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》(建设部令第 130 号),经市人民政府批准,现就加强房屋白蚁防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自 2006 年 1 月 1 日 起 ,本市行政区域内 新建、改建、扩建、 装饰装修造价 30 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 300 平方米 以上的民用、工业房屋建筑工程,均应根据广东省建设厅《新建房屋白蚁预防技术规程》( DBJ/T15-26-2000 )规定 进行白蚁预防 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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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,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提交白蚁预防合同 原件进行备案。
二 00 五年十二月五日
珠海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5 年12 月5 日 印发 |